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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办理地点:借还书总台 办理咨询:借阅部 咨询电话:88567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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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件办理
本院读者凭工作证、学生证,分别办理借阅证,每证需本人近期免冠半身1寸照片一张及工本费。新生入馆前集体办证。
本院相关部门人员,因工作学习需要办理图书馆证件,请提前申请,经本馆同意办理临时证件。其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馆临时证件,有关手续如下: (1)本人身份证; (2)本院教工担保人文字证明; (3)本人近期免冠半身1寸照片一张。 (4)需有外借服务交押金300元,可借3册图书。 临时证件按学年办理,每张工本费20元。使用期一年,丢失不补。到期后一周内可办理续签手续。办理退押金手续需在证件到期后一月内进行。
读者离院(包括调动工作、毕业、休学、退学等),须持有关部门签发的离院单到本馆办理证件退还注销手续,如不能退还证件,按《维护馆内秩序规则》处理。
新生入馆前集体办证。日常办证时间为:每月1日--3日,15日--17日。
二、证件使用:
本馆借阅证是读者进馆及借阅馆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唯一有效凭证。读者进馆应随身携带,按规定使用,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证件要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如有不良现象,本馆有权收回并酌情予以处理。
各类读者的借阅证权限按照借还书规则执行。
三、证件遗失处理:
本馆证件丢失由本人负责,被他人冒用以借图书,概由本人负责赔偿。
本人确认证件遗失,可到本馆借还书总台挂失,办理补证手续。第一次补办除工本费外加收手续费10元;第二次补办加收手续费20元;第三次补办加收手续费40元,以后再不予补办,补办证件三天后领取。
补发证件后,如又找到丢失证,应将其及时交回本馆,不得同时使用,否则收回多证,并处以50元以上赔偿款,补证手续费用不再退回。
因本人保管不当致使证件破损严重(如条码无法正常使用,照片脱落等)需重新换证,换证费10元。证件塑皮严重磨损脱落,要重新塑封,费用1元,塑封外皮松动,不用更换,可免费加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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