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对全校报名奥运志愿者的同学的管理,为北京奥运会及测试赛选拔合格的志愿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奥运志愿者 (Olympic Volunteer)是指所有为了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自愿贡献劳动、技术和时间的人。
第二章 报名
第三条 报名基本条件:
(一)报名者必须是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及专科生,本部及分院)
(二)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报名机构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报名机构
校团委志愿者工作中心
第五条 报名程序
报名者直接通过奥运志愿者官方网站填写《高校志愿者网上申请表》(网址为http://vol.bjstudent.org.cn/),确认后提交即可。(见附件1)
第三章 志愿者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志愿者权利:
(一)参加奥运志愿服务活动。
(二)接受相关的奥运志愿服务培训。
(三)要求获得从事奥运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四)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五)对奥运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七)可申请取消奥运志愿者身份。
第七条 志愿者义务: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二)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三)自觉维护学校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四)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六)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七)志愿者应严格要求自己,学习必要的奥运知识、志愿精神和服务技能;
(八)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奥运培训及各种主题活动。
第四章 组织和管理
第八条 校团委志愿者工作中心统一领导协调全校志愿者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志愿者信息的汇总、管理、奥组委信息的传达以及同兄弟院校的交流等工作。
第九条 各院系设置专门负责人,负责本院系奥运志愿者报名的相关管理咨询工作。具体包括奥运志愿者报名相关问题的咨询解疑、奥运志愿者报名资料的网上审核和院系审批,以及其他相关的本院系奥运志愿者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五章 激励和表彰
第十条 在校内及社会的各种奥运主题活动中表现优秀的(例如:奥运之星),给予表彰并可获得一定奖励,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成为奥运志愿者。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全校的奥运志愿者管理工作均参照本办法,包括教职工和学生。
第十二条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志愿者工作中心。
附件一:奥运志愿者报名程序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