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新闻小组讯 (记者 王军) 4月19日晚,第十四届“健言杯”全校辩论赛总决赛暨健言社十五周年庆在我校素质拓展中心精彩落幕,新闻系击败社工学院蝉联冠军,社工学院二辩侯允涵获得全场“最佳辩手”。
本次比赛的辨题是“法是否能容情”。正方是新闻系,其观点为“法能容情”,反方社工学院的辩题为“法不容情”。比赛分为开篇立论、陈述驳论、攻辩盘问、盘问小结、自由辩论、嘉宾提问、总结陈词7个环节。
正式赛开始时辩手的自我介绍铿锵有力、观点明确,而各方一辩的立论有理有据。正方从开篇立论便阐释了法与情的定义,他们指出法能容情的“情”指的是公情,也系大众之情,它是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面的情感,不是常人所认为的“人情”和“私情”。虽然个人之情可能是离乱的、不同的。但生活在一个社会中,感情的需要在很多方面又必然是一致的、相同的。这种一致之情也就汇入了社会共有之情——社会公情。法容公情,它是法律是公众意志的体现,在立法时就已经把这公众之情、公众意愿愿融入进去。现今的法律制度的向着人性化发展正是情容于法的体现。
针对正方入情入里的观点,反方社工学院一辩选手亦给出正面反击,他们指出法律的原则是公正,平等,其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保证每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他们立场鲜明的反驳说,无论是“私情”或者“公情”,它们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不稳定性,不公正性以及随意性。法能容情这是对法律的亵渎,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这一原则的践踏。法律是决不能容情的,为了维护法律的神圣尊严必须杜绝任何主观色彩的情掺杂在法律中。“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正是法不容情的具体体现。
在接下来的攻辩盘问中他们就如何界定“公情与私情”,正反两方一方面立足本方观点充分阐发论述,另一方面还不忘反驳对方的错误论点。双方均是巧舌如簧,既有“勾心斗角”,又互设陷阱。
进入自由辩论阶段时,双方愈显火药味,比赛达到高潮。正反双方就以法律的定义和作用是什么;什么是情或是感情;情与法之间是怎样介定以及法官具有的“自由裁定权”展开了精彩的辩论。双方辩手的反应都很敏捷,紧紧抓住对方在观点中出现的漏洞进行辩论,这期间无不充实着智慧与思辩技巧的竞争。现场的“高温”不时博得在场同学的阵阵掌声。
担任本次评委的刘京京对本场辩论的总体和细节部分进行了点评。他认为,这场比赛双方辩手都表现了相当的水平,并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辩这样“法能不能容情”精辟富有内涵且有一定难度的辩题,难能可贵,而且辩出了相当的水平。他评价辩手们的优点是双方抓住了辩题的核心,观点鲜明,思维清晰。同时,他也指出这场比赛中的一些不足:对论题展开的范围过于狭窄,双方的辩论在自由辩论环节提问缺乏针对性,以后需要注意。
现任健言社社长纪旭说:“很高兴看到新闻系蝉联冠军,新闻系人才辈出,真的是很强大。
至此第十四届“健言杯“全校辩论赛落下帷幕。两支队伍均是凭借超凡的实力一路过关斩将,因而这次巅峰对决吸引了不少各系同学前来观战。2000年国际大学生群英辩论赛半决赛澳门队最佳辩手刘京京,担任了本场比赛的特邀提问嘉宾。我校老师刘卫兵、黎陆昕、钟晓云、孙远做为评委也观看了比赛。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等兄弟辩论社团的代表也到场观赛。(摄影∕王军)